期货经纪合同样本
发布时间:2021-03-22 阅读数:
关于发布《期货经纪合同》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我公司原《期货经纪合同》第六十九条约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期货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甲方有权依照上述变化直接变更本合同与此相关部分的条款,变更或补充条款优先适用根据上述情况的变化,甲方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的变更或补充,以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及在甲方营业场所、网站公告等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或补充协议于该协议发出三个工作日后生效。变更与补充协议生效之前,乙方有权与甲方进行协商”。
依据中期协2021年1月25日下发的《关于发布《〈期货经纪合同〉指引》的通知》,我公司对原《期货经纪合同》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3月25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盛达期货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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