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揭示

风险揭示
1.从投资者教育受众角度而言,社会大众对投资教育没有一个清晰、全面的理解和认识。有部分投资者将投资者教育狭隘地理解为风险教育; 2.投资者教育为单边推动模式,我们能够有渠道将我们认为需要的知识输送给投资者,但是缺乏受教育者将他们认为需要的教育反馈;3.很多人对投资者教育的意义认识不够.过于表面化 、形式化,甚至不能正确区分投资者教育和投资咨询的差异;4.受教育的主体投资者存在多元化,需求复杂化的特点,目前我国尚未健全立体化、多元化的投资者教育模式;5.投资者教育提供者之问没有形成按照主体优势进行明确分工的投资者教育机制。从而导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教育育区和教育重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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