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

防非宣传月|典型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二)

发布时间:2025-05-26      阅读数:

典型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之 假冒证券公司名义

定义:指不法分子利用与合法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相近或相似的名称设立机构,诱骗投资者投资或接受服务;或者冒充证券期货基金从业人员,诱骗投资者到虚假网站、虚假APP进行交易,诈骗投资者财产。

手段:主要包括伪造网站、APP、假冒公司工作人员、盗用公司证件信息等方式。

典型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之 非法基金推介

定义:一是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推介材料虚假记载、承诺保本收益、夸大或者片面推介、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等行为;二是“伪私募”“伪基金”的推介宣传行为。

手段:主要包括私募基金的公开推介、熟人介绍、宣传保本保收益、概念炒作等。

典型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之 非法集资

定义: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手段:主要包括利用发行债权、股权等理财产品、养老项目、农业产业项目、网络投资项目、房产销售为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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