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4 阅读数: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3年9月5日结算时起,玻璃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玻璃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交易保证金标准 |
涨跌停板幅度 |
交易保证金标准 |
涨跌停板幅度 |
|
品种 |
13% |
8% |
16% |
10% |
玻璃2401合约 |
16% |
9% |
16% |
10% |
玻璃2309合约 |
24% |
9% |
24% |
10% |
二、自2023年9月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我司纯碱期货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和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做出相应调整。其中,纯碱期货2310、2311、2312及2401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和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三、如果您对手续费有异议请于9月6日之前提出,否则我司视为您对手续费调整的确认。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盛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