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春节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及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0 阅读数: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节日风险控制措施及放假安排,现将2020年春节休市时间、交易保证金、涨跌停板幅度等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1月30日休市,2020年1月31日正常交易。
二、2020年1月23日(周四)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2020年1月31日(周五)当晚恢复连续交易,所有期货、期权交易品种2020年1月31日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
三、2020年1月21日结算时起公司交易保证金及下一交易日结算时起涨跌停板调整如下:
(一)大连商品交易所
铁矿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8%;
豆油和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
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和苯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6%;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玉米淀粉和粳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
焦炭、焦煤、胶合板、纤维板维持现行水平不变。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
苹果、棉花、棉纱、白糖、玻璃、早籼稻、普麦、菜籽油、菜籽粕、动力煤、锰硅、硅铁、粳稻、晚籼稻、甲醇、PTA、尿素、强麦、纯碱和红枣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
油菜籽维持现行水平不变。
(三)上海期货交易所
黄金和锌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
线材和白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8%;
铜、铝、铅、锌和纸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
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和不锈钢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8%;
沥青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9%;
镍和燃料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10%;
(四)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原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8%。
20号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9%。
四、2020年1月31日(周五)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棕榈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3%恢复为11%,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5%。上述其他期货、期权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以上提到的交易保证金,均指一般月份的合约,临近交割月份的合约在交易所收取标准基础上保持上浮比例。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期权合约,仍按原规则执行。
有保证金优惠的客户自2020年1月21日结算时起取消保证金优惠,2020年1月31日结算时起恢复至原有标准。
敬请做好资金管理,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关注帐户资金状况,防范市场风险,谨慎交易。
祝各位客户节日快乐!
特此通知!
盛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