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能源中心启用结算价交易指令(TAS指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30 阅读数:
关于能源中心启用结算价交易指令(TAS指令)的通知
根据交易所通知(上能发〔2020〕159号),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将启用结算价交易(Trade at Settlement,TAS)指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市时间
能源中心结算价交易(Trade at Settlement,TAS,以下称TAS指令)指令自2020年10月12日9:00起启用。
二、适用合约
TAS指令目前只适用于原油期货最近月份合约和最近月份后第一月合约(以下简称适用合约),其申报价格为适用合约的当日结算价。自适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八个交易日收市后,TAS指令将无法在该合约使用。
二、申报时段
申报时段为开市集合竞价阶段和第一节交易时间(含连续交易时段,目前第一节交易结束时间为上午10:15),第一节交易时间结束后,所有未成交的TAS指令将由系统自动撤销。
四、交易保证金
交易所在交易时段,对以TAS指令进行交易的,以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计算应冻结或应释放保证金,并纳入单向大边保证金计算。交易所在日终结算时,对以TAS指令交易形成的持仓,以该合约当日结算价计算应收保证金,并纳入单向大边保证金计算。
五、交易手续费
TAS指令与TAS指令适用的原油期货合约规定保持一致,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为30元/手,平今仓交易免收交易手续费。
六、适用客户
公司默认设置所有具有原油期货交易权限的客户有权使用TAS指令,无需另行申请。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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