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4 阅读数: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通知,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自2021年5月18日结算时起,甲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尿素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玻璃期货2107、2108和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玻璃期货2106、2107、2108和2109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自2021年5月1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我司纯碱期货2109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做出相应调整。如果您对手续费有异议请于5月18日之前提出,否则我司视为您对手续费调整的确认。
请各位投资者增强风险意识,防范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盛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