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3 阅读数: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通知,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2年3月4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64%,动力煤期货2206、2207、2208、2209、2210、2211、2212、2301及230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44%。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自2022年3月3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我司动力煤期货合约、纯碱期货2205合约及菜油期货2205合约交易手续费做出相应调整。如果对手续费有异议的请于3月7日之前提出,否则我司视为您对手续费调整的确认。
请各位投资者增强风险意识,防范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盛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