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权限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0 阅读数:
关于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权限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中国证监会2023年1月6日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作为境内特定品种。
即日起,我司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有关要求,对客户相关合约交易权限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1、对1月10日前已开户的境内客户,我司不关闭其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2、对1月10日及之后新开户的境内客户,我司暂不开通其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通过适当性评估或者符合适当性评估豁免条件的,
按照客户意愿,开通上述品种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
盛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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