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5 阅读数:
关于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中国证监会已同意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注册。根据能源中心相关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时间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自2023年8月18日(周五)起上市交易,当日08:55-09:00集合竞价,09:00开盘。
二、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
三、挂牌合约
EC2404、EC2406、EC2408、EC2410、EC2412。
四、挂牌基准价
由能源中心在上市前一交易日公布。
五、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
日常标准,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6%,即“交易所保证金+4%”;涨跌停板幅度为±10%。
上市首日,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20%,即“交易所保证金+8%”; 涨跌停板幅度为±20%。如当日主力合约出现单边市,则下一交易日交易保证金按“交易所保证金+8%”执行;如当日主力合约未出现单边市,则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按“交易所保证金+4%”执行。
六、持仓公布
当某一合约收盘后的持仓量达到3万手(单边)时,能源中心将公布该月份合约前20名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成交量、买持仓量、卖持仓量。
七、交易手续费
交易手续费和平今仓交易手续费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三。
八、申报费收取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各合约的申报费费率标准如下。
表一: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申报费费率表
报单成交比OTR 信息量 |
OTR≤2 |
OTR>2 |
1笔≤信息量≤4000笔 |
0 |
0 |
4001笔≤信息量≤8000笔 |
0.01元/笔 |
0.02元/笔 |
8001笔≤信息量≤40000笔 |
0.05元/笔 |
0.1元/笔 |
40001笔≤信息量 |
1元/笔 |
2元/笔 |
注释:信息量=报单、撤单、询价等交易指令笔数之和。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的报单笔数)- 1。有成交的报单笔数为0时,视其为1来计算OTR。上述信息量包括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FAK)产生的报单和撤单笔数。
九、交易限额
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各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0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十、交易权限开通
1、新增客户申请开通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交易权限,应当满足《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规定的适当性管理标准。其中,可用资金要求应当满足“申请开立交易编码或者开通交易权限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2、已在我司具有能源中心交易编码且投资者适当性为C3及以上的客户,我司将默认开通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交易权限。
3、如您不需要开通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交易权限,请联系我司(客服电话400-826-3131),提交关闭相关权限的书面申请。
特此通知。
盛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