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21年元旦休市期间风险提示的函

转发:关于2021年元旦休市期间风险提示的函

郑商函〔2020〕479号

各会员单位:

元旦休市期间(1月1日至1月3日),请各会员单位做好投资者风险提示工作,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函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