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商品期货、期权交易范围的公告 ​

转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商品期货、期权交易范围的公告


 〔2026〕70号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自2026年4月22日交易(即4月21日晚连续交易时段)起,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将进一步扩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统称合格境外投资者)可交易品种范围,新增开放以下商品期货、期权合约: 

  一、镍期货合约。 

  二、镍期权合约。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3月20日